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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办法

发布时间: 2017-04-12 11:42:12 来源:本站编辑 作者:管理员 浏览量:199

 

一、评选对象

各系推荐一名班级心理委员

二、基本考核

    1、热爱心理委员工作,善于沟通,生活态度积极,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。

2、集体观念强。热爱集体 尊敬师长、团结互助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学生受纪律处分。

3、坚持保密原则,能够尊重班级同学的隐私。

4、能够定期上报《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晴雨表》,及时反映班级学生心理状况。

5、能与心理指导老师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,认真完成心理指导老师的工作,配合学院做好危机预警工作。

6、综合测评等级为B及以上,上期理论和实操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%,且无补考情况。

三、任务考核

(一)平时表现(占40%)

1、出勤(20分):无故缺勤一次扣5分,请假一次扣2分,无故缺勤两次及以上此项为0分;

2、课堂表现(20分):基础分15分,上课积极与老师互动附加分5分;

3、资料提交情况(40分):基础分30分,资料保质保量准时上交附加分10分;(5月的资料将在15日之前上交)

4、班级活动开展情况(20分):基础分15分,活动开展带动周围同学加入心理活动,宣传心理知识附加分5分;(5月的活动将在15日之前开展完)。

(二)结业考试(占30%):总分100分,根据各同学所得成绩进行折算。

(三)系部心理指导教师考核(占20%):总分100分,系部心理指导教师根据心理委员平时表现进行评分,最后进行折算。

(四)心理健康中心评分(占10%):总分100分,心理健康中心根据心理委员的平时表现进行评分,最后进行折算。

学生总成绩(总分100分)= 平时表现(40%)+ 结业考试(30%) +系部心理指导教师考核(20%)+ 心理健康中心评分(10%)

 

四、推荐原则:

     评选遵循公正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所有评定结果都将在公示无异议后,给予表彰。

    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评定资格

五、评选办法

     优秀心理委员的申请表附个人先进事迹,及心理指导教师、系部、健康中心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