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做好2017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系统申报工作,根据今年春季资助申报相关文件要求和我院系统申报工作安排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:
1、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;
2、2017年春季补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:未申报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(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、二年级)在2017年春季可申请补报,补报后享受总人数不超过我院一、二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0%。
二、申请方式:1、在《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信息网》申报提交。
三、申报时间:
1、系统申报:各系在2017年3月6日前完成系统申报。
2、纸质申报:补申请的学生需填写《助学金申请表》,提供贫困证明材料和户口复印件(首页+本人页);由各系审核纸质资料通过后于2016年3月6日交到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。
四、注意事项:(1)学保处对学生的学籍资格认定,以《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系统》为准。
(2)资助申报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,申报人和申报系部应该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时间进行申报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申报或错过申报的将不能补报,各系学工办、各班班主任要对学生和家长解释,也请学生和家长予以理解。
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
2017年2月21日